鄂电大字〔2019〕46号
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、各教学点:
为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及学习成果认证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的落地实施,贯彻落实《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批复》(鄂教高函〔2016〕25号)意见,试行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,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内全面启动“学分银行账户建立及学习成果存储”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内容
1.建立学分银行账户,建立终身学习档案
2.存储学习成果,积累成果学分
二、服务对象
所有在各教学单位进行学习、进修、培训的学员,具体如下:
1.学历教育学生
(1)开放教育在籍生
(2)成人高等教育在籍生
(3)网络教育在籍生
(4)中等职业学校在籍生
2.非学历教育人员
(1)社区教育学员
(2)各类非学历培训人员
3.其他社会人员
三、工作方式
1.依托现有电大系统教学点设立学分银行认证中心,负责开展学习成果相关业务工作,逐步探索认证中心建设标准及“准入退出”机制。
2.登陆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服务平台(http://xfbank.xiaoqiedu.cn),完成业务操作。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,参见“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服务平台”用户操作手册及后台管理手册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加强对学分银行理念、价值的宣传,充分利用学历教育开学典礼、非学历教育培训开班仪式、社区教育成果展示等活动,吸引更多人员建立学分银行账户、积累学习成果。
2.明确工作职责,确定专人负责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操作与管理,各单位须于11月20日前报送1名管理员至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。
3.强化业务组织与培训,及时掌握工作内容,实时督促工作进展,积极参加业务培训,创新认证中心业务工作。
4.深化平台应用,省校将以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服务平台作为主要渠道途径,进行全省年报年检的非学历教育详细数据采集;各认证中心学习成果的开户建档人数、学习成果存储数将逐步纳入综合教学检查质量因子,省校对各分部、认证中心开展以上工作的情况予以考核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终身教育研究院
联系电话:027-87516007
2.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
联系人:温泉
电 话:027-87519707
3.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工作 QQ 群:687667729
湖北广播电视大学
2019年11月11日
责任编辑:杨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