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
关于评选湖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杰出校友的通知

发布:2024-03-25浏览量: 供稿: 打印本页

 

 

鄂开大发〔20242

 

各市()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、各直属教学点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展示学校办学45年来人才培养成果和广大校友在社会各领域的突出成就,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,充分发挥杰出校友对广大在校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,现开展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广播电视大学)杰出校友评选活动,请体系各教学单位积极推荐,具体事宜如下。

一、推荐对象

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广播电视大学)开放教育学历教育毕业生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在不同的行业、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,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校友,经本人同意皆可推荐

三、推荐名额

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向省校推荐杰出校友不超过2名,由市(州)电大负责审核,确保符合要求,再统一汇总报送至省校。省校将从各市(州)电大推荐的人选中推荐20名杰出校友申报国家开放大学杰出校友。已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杰出校友称号的,不再推荐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推荐

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推荐工作,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和宁缺毋滥的原则,对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确保材料真实无误,各市(州)电大负责审核后,于2024416日前报送至省校

(二)评

省校校友办公室负责汇总推荐人选材料,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;组织专家对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选,提出提名人选;报学校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通知。 

(三)表彰

在国家开放大学办学45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期间省校将对杰出校友同步进行表彰宣传。

五、报送材料

1.杰出校友推荐表(附件1)。

2.杰出校友先进事迹材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2)。

3.本人2寸证件照1张,工作或生活照2张(照片请以单独图片格式发送,请勿截图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)。

4.杰出校友汇总表(附件3)。

5.附件1、附件3需盖章扫描后一并报送。

以上电子版材料于2024416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hbkfdxbgs@hbou.edu.cn)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杰出校友推荐工作,明确该项工作负责人,并将负责人联络方式反馈至省校校友会办公室。

2.教学单位要充分挖掘杰出校友典型,认真撰写校友先进事迹,按照评选通知要求,做好相关推荐材料。

3.杰出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,各教学单位要做好统筹对接,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。各教学单位宣传部门协同配合,共同对杰出校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办学体系人才培养的影响力。
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黄晨雨

  027-87588771

 

附件:1.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广播电视大学)杰出校友推荐表

2.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广播电视大学)杰出校友事迹材料撰写要求

3.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广播电视大学)杰出校友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开放大学

2024325

 

 

 

 

 

责任编辑:夏婷

  • 附件【附件1-3.zip】已下载

上一篇: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《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(1.0版)等制度 落实“创优提质”战略的通知

下一篇:关于转发《关于评选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》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