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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校级开放教育教学改革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

发布:2024-12-31浏览量: 供稿: 打印本页

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电大,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各有关单位(部门):

为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管理,确保项目研究质量与水平,切实推进优秀教学成果的培育与应用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开放教育教学改革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验收范围

(一)2023年立项的校级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(见附件1)。

(二)2023年立项的校级开放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(见附件2)。

二、工作流程

(一)材料提交阶段(即日起——2025年1月6日)。项目负责人梳理、提交材料。

(二)项目评审阶段(2025年1月6日——1月13日)。学校组织教学改革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评审。

(三)项目公示阶段(2025年1月13日——1月19日)。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公示。

三、材料要求

相关单位请于2025年1月6日12:00前以市(州)、院(部)为单位统一上报。纸质版1份,报送至教务处6314办公室,电子版(需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版)发送至邮箱。

(一)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,须提交:

1.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结项报告书》(见附件3)(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)

2.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简表》(见附件4)(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)

3.项目结项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(见附件7)(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)

(二)开放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,须提交:

1.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报告书》(见附件5)(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)

2.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请简表》(见附件6)(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)

3.项目结项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(见附件7)(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)

(三)申请延期开放教育教学改革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,须提交:

各教学点院(部)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的延期申请报告。

四、结果运用

通过结项验收结论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,学校将颁发“校级开放教育教学改革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证书”,省校教师根据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》相关规定核算工作量。申请延期项目与2024年教学改革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同时验收。

人:方瑾

联系电话:15377567976

电子邮箱:hbkdjxglk@hbou.edu.cn

   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科技职业学院)6号教学楼6314教务处教学管理科

 

附件: 1.2023年立项校级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

      2.2023年立项校级开放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汇总表

      3.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结项报告书

      4.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简表

 5.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报告书

 6.湖北开放大学开放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请简表

 7.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改革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    

2024年12月31日

责任编辑:罗小路

  • 附件【附件1-7.zip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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