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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 组织人事部在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承担学校的党建工作,党员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;党员、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考核、选拔、任免等工作;统战工作;党校工作;人事调配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;职称评 审推荐、劳动工资等工作。
下设科室 工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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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人事部工作职责 一、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。调查研究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方面的具体情况,提出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;检查督促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情况。 二、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工作。按照党章规定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要求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、发展对象的考察、预备党员的考察及转正等预审工作;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、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统计工作;负责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 三、负责干部工作。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党委的要求,做好处、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、教育培训、考核奖惩等工作。 四、负责统战工作。宣传、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,做好学校的统战工作。 五、负责党校工作。负责党员、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;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、培训工作的安排。 六、负责人事工作。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类人员;负责考勤管理,办理职工的有关请假手续;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工作;办理职工退休手续;负责干部人事档案、人事基本信息管理;填报人事调查统计报表;负责人事网页管理。 七、负责劳资工作。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津贴、福利、奖金分配工作;负责工资统计、社保金的缴纳工作。 八、负责社会用工管理。审定社会用工计划;办理社会用工聘用手续;做好社会用工考核安排。 九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。制定与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;负责人才引进工作;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、学习、进修、培训等管理。 十、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。 十一、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;负责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建设。 十二、完成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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